各相关学院:
根据《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6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等经费指标的通知》(苏财教〔2026〕66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海外教育工作实际,现就2026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依据
根据《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苏财教〔2019〕94号)等文件精神,各相关学院需严格按规定开展评选。
二、参评对象
标准学制内全日制在籍学历来华留学生(以下简称“留学生”)。
三、基本条件
1.对华态度友好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,遵守江苏科技大学校纪、校规;
2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,无违规违纪处分;
3.在校学习满1年及以上且学习成绩优良;
4.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组织开展的各类公益活动及社会实践,学习研究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。
四、评审工作安排
1.学生本人提出申请
符合规定条件、有意愿申请的学生,本人应如实填写《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1),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班主任提出申请。
2.各相关学院初审
各相关学院以学院为单位,根据评定标准提名,并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,将初审合格的获奖候选人情况汇总(附件2,需排序),报海外教育学院留学生办公室。
3.海外教育学院评审
海外教育学院老师根据申报学生学习成绩、社会工作、活动参与、获奖情况、科研能力(重点考察研究生)等综合表现进行评审,并结合学院初审排序情况,确定参加现场答辩的人员名单。
4.现场答辩与审定
海外教育学院成立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,由校内外专家组成,依据评定标准及比例统一平衡审定。现场答辩时间、地点将另行通知。
5.结果公示
审评结果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公示期间对学生提出的申诉,学院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。公示无异议后,按规定程序上报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。
五、材料要求与时间节点
汇总表纸质稿(附件2)须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,连同学生申请表(附件1)及证明材料纸质稿,于11月12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海外教育学院留学生办公室(行政楼519室)。学生申请表(附件1)与汇总表(附件2)电子稿请各学院打包发送至邮箱:studyatjust@just.edu.cn,压缩包命名为“XX学院政府留学奖学金电子稿”。纸质稿与电子稿须完全一致。
六、工作要求
1.严格资格审查。请各学院组织班主任、来华留学生认真学习评奖通知文件,理解掌握文件精神。对于在过去一学年内出现挂科、违纪处分、欠费(含本科生的学费和住宿费、保险费等)学生,实行一票否决。
2.坚持择优导向。评选工作须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的原则,注重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、社会活动参与度及对学校和学院的贡献度。
3.提高申报效率。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奖工作,并确保报表中姓名、学号等信息准确无误。对于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的申报材料,海外教育学院将取消评选资格,请各学院务必严格审核。逾期不报、材料不全等情况,视为自动放弃,不予补报。
4. 其他未尽事宜,请及时与海外教育学院联系。
联系人:唐老师
联系电话:84401196
海外教育学院
2026年11月3日


